|
编者按 为了纪念邓小平批示创办电大30周年和迎接电大30年校庆,《时讯》启动了“电大30年”系列宣传报道,围绕“启示”、“历程”、“故事”、“人物”、“轨迹”等关键词,力求多层面、立体化地反映电大30年的发展与探索。“电大30年•故事”里电大的学生、教师、管理者将讲述自己与电大的故事和自己的电大生活,在他们的“故事”里,我们看到的是电大的历史和变化。

就读苍南分校商业企业经营管理的浙江电大毕业生黄正瑞目前担任苍南县总工会主席,今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值得注意的是,黄正瑞还是我国第一部股份合作企业章程的起草者。
1986年,黄正瑞把电大的毕业论文《国营大型企业试行董事会领导体制探讨》按《文汇报》征文启事投给“首届中青年中国企业发展研讨会”。不料,竟以“满纸新思想”的评价在354篇论文中一举摘得最高荣誉优秀论文奖。
1987年,黄正瑞由桥墩中学的一名代课老师被擢升为苍南县委办公室调研室副主任。也就是同一年,黄正瑞有机会把思想的触须探入到关于“股份合作制”这一最重大的理论创新领域。
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温州以家庭工业为主体的经济格局悄悄地发生了分化。在1986年就出现了农民联户、合股、合作、集资等类似形式的企业10413家,年产值1361亿元。占当年全市14603个乡村工业企业总产值的71.5%,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7.8%。这是一道极敏感但必须作答的问题:这类企业究竟算什么性质?如果划入私有性质,那么温州经济成分的问题就大了。很显然,这类企业的性质将直接决定温州改革性质的争论,光靠口头说不行,必须有充分的理论依据,一批拥有“话语权”的温州知识分子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
1987年7月,黄正瑞跟随县委书记周方权进行了详尽的企业调查,并执笔起草了长达7500字的调查报告。这篇题为《在“引”字上下功夫,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经济》的文章中,他在全国第一个把这类企业明确定名为“股份合作企业”。温州和全国各地的一些人士把股份合作制斥之为“非驴非马”的骡子理论。“是骡子又怎么样?我们要找的是能拉会跑的牲口。”黄正瑞如是说。“骡子”还是“骡子”,但实实在在成了社会主义的“骡子”。股份合作制为大批惶惶然的温州新生经济力量,指出了名正言顺的发展通道。

《苍南县桥墩门啤酒厂章程》
1988年9月,黄正瑞一行受县委的派遣,来到苍南桥墩门啤酒厂。参照国内外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经验,结合企业的实际,设计企业章程。10月5日,该厂股东大会全票通过了由黄正瑞设计起草的全国第一部股份合作企业章程———《苍南县桥墩门啤酒厂章程》,包括股票和分配;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厂长与规章程度等共7章27条。“骡子理论”解决了一个令人困惑的理论迷局,迅速释放民营经济积聚的巨大能量。1990年,股份合作制企业产值已经占到温州农村工业总产值的2/3。2007年,温州市委书记王建满在市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30年,温州发展第一阶段是以放手发展个私经济为主要路径,以市场化改革为重要动力,以成功探索股份合作制为最大创举。”《华西都市报》报道:“黄正瑞做出了温州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来最重大的理论创新——股份合作制”。

黄正瑞在中央电视台展示《章程》原件
目前,黄正瑞的股份合作制著作《温州苍南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探索》被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等高校指定为农村社会学参考书。2002年,被评为“温州改革开放17年17人”之一;2004年,作为5个温州形象代表之一出席中央2台“十大活力城市”颁奖晚会;2008年作为30年30个代表之一出席“改革开放30周年浙江青年群英会”。(根据黄正瑞本人博客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