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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改革,在2008年春季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改革试点基础上,中央电大于2008年秋季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北京等14家地方和中央电大直属学院参与此次试点工作。
参与本次试点的单位包括北京、内蒙、大连、浙江、宁波、福建、河南、广东、广州、广西、海南、四川、宁夏、新疆等14家地方电大以及中央电大直属学院。试点的主要工作包括中央电大集中打印毕业证书、统一印发新生入学通知书等。
据悉,毕业证书颁发改革工作从2008年春季开始试点,通过在北京、浙江、广东和中央电大各学习中心等首批试点单位的试运行,现在已经初显成效,已有部分毕业生获得了由中央电大集中打印、洗印并粘贴照片、加盖钢印后颁发的毕业证书。2008年秋季毕业证书颁发工作改革试点,是逐步完善、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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