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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教务处报道 为了促进中央电大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沟通与融合,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教育教学资源,调动校内各部门参与开发、实施非学历教育项目的积极性,增强电大的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全校非学历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经2008年4月3日中央电大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印发实施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经费分配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电校教【2008】8号)。
非学历教育是电大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搞好非学历教育对于促进电大教育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电大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规定》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非学历教育管理的文件精神,参考其他高校有关规定制订,共5章22条,对电大非学历教育项目立项的原则、程序、过程管理、检查评估等作了具体规定。
《办法》则对中央电大非学历教育项目经费分配的适用范围、项目经费分配的基本原则、项目分类与分配比例等作了具体规定。
中央电大在关于印发这两个文件的通知中要求校内各相关部门遵照《规定》及《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项目,并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至教务处(继续教育处)。中央电大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部门是中央电大教务处(继续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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