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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要因地制宜,广开学路,提倡多种形式办学。”“职工教育除主要由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外,还要发动业务部门、教育部门、群众团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办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函授等教学手段,发挥全日制大、中、小学、技校的力量,举办广播电视大(中)学、函授大(中)学、夜大学和各种地区性的职工夜校。要提倡厂校挂钩,联合办学。”
11月
国务院批准将促进广播电视大学发展列为我国第二批世界银行教育贷款计划项目。经评估论证,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对外经济贸易部于1983年3月31日向国务院送交了《关于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促进广播电视大学及短期职业大学发展的请示》,确定项目的主要目标是“利用贷款增加广播电视大学的录制节目能力,建立一批学习中心,并在一些大城市建设教育电视发射台,以提高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并扩大招生规模。初步设想,广播电视大学的在校学生由1981年的26.5万人,增加到1990年的130万人,增长3.85倍。专业除理工科外,拟增加我国急需的财经、政法和文科”,并提出了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分配表,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1983年10月17日,我国政府和国际开发协会正式签署了贷款协定(我国驻美大使章文晋代表财政部长签字),12月国务院正式核准了贷款协定。该项目于1984年1月30日生效,1988年完成。贷款总金额8500万美元,其中中央电大和28所省级电大的贷款项目总计494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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